股東服務 / 公司通訊 / 已遺失股份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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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服務

查詢 :
有關股份過戶及登記手續之查詢,請聯絡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處: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港夏愨道16號
遠東金融中心17樓

電話: (852) 2980 1333
傳真: (852) 2810 8185

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持有人如更改地址,應立即通知股份過戶登記處。

發布公司通訊

發布公司通訊的安排

  1. 公司通訊

「公司通訊」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內所指的所有「公司通訊」,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的中期報告/年報、通告、通函、代表委任表格。

為推動公司通訊無紙化,本公司已根據《上市規則》、香港《公司條例》及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採納透過本公司網站聯交所網站以電子方式向其股東(「股東」)發布公司通訊以代替印刷本的安排。除非另有要求,否則本公司將不會郵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股東及投資者若擬於本公司刊發公司通訊時收到通知,可於聯交所市場網站登記使用「市場數據」項下「訊息提示」服務。股東亦可向本公司提供其電郵地址,以提出於刊發公司通訊時收取電郵通知的要求(詳情見下文)。請確保所提供的電郵地址有效及可正常使用。

2.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上市規則》內所指的「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涉及要求股東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股東權利或選擇的本公司公司通訊。

根據《上市規則》,本公司須向各股東個別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因此,本公司將透過電郵方式發送、登載或通知股東發布日後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或本公司可能決定的其他公司通訊)。

本公司僅會在未能獲取股東的電郵地址或所提供的電郵地址無效之情況下向股東寄發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之印刷本(連同一份索取股東有效電郵地址的要求表格),以便將來以電子方式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向本公司提供股東的電郵地址

為配合以電郵方式進行電子通訊,本公司建議登記股東可隨時填妥並正式簽署要求表格(請參閱下列連結),以郵寄或電郵方式交回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郵寄至香港夏慤道 16 號遠東金融中心 17 樓,或電郵至 hysan14-ecom@vistra.com),藉以向本公司提供其電郵地址。

非登記股東可聯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相關中介公司,例如銀行、證券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並向該等中介公司提供其電郵地址。

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假若本公司沒有收到股東的電郵地址或股東所提供的電郵地址無法使用,本公司將按照上述安排行事。如本公司向股東所提供的電郵地址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而未收到任何「未送達信息」,則本公司將被視為已遵守《上市規則》。

要求收取公司通訊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之印刷本

本公司鼓勵股東於本公司網站聯交所網站以電子方式閱覽公司通訊。對於仍希望收取日後公司通訊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之印刷本,或因任何原因在閱覽本公司網站時遇到困難的股東,本公司將應已填妥及正式簽署之要求表格(請參閱下列連結),免費向其寄發日後公司通訊及/或相關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視情況而定)的印刷本。

股東可隨時透過提交要求表格(請參閱下列連結),向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不少於 7 日書面通知以提出、更改或取消其收取日後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要求,否則,有關指示將適用於稍後發出的公司通訊。

有關收取本公司日後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要求(如有),僅從提出要求的日期起直至本公司於翌年刊發下一份年報期間有效,除非該指示被提早撤回或取代。若股東有意繼續收取日後公司通訊之印刷本,須重新提交書面要求。

供登記股東提交電郵地址及供股東提出公司通訊相關要求的要求表格

供登記股東使用的公司通訊要求表格
供非登記股東使用的公司通訊要求表格

有關公司通訊的查詢

如股東對公司通訊有任何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時30分,香港公眾假期除外)致電股份過戶登記處的熱線 (852) 2980 1333查詢。

補發已遺失的股份證明書之公告

擬發出新股份證明書的公告

2026年8月14日

有關取消原有股份證明書及發出新股份證明書的公告

現時沒有公告